船舶防火安全指南

船舶火灾的特点

1.船舶构造特殊

船舶密闭空间较多,结构复杂,通道和进出口狭窄,一旦发生火灾,有毒的烟雾和灼热空气可以很容易弥漫整个舱室或房间,人员疏散难度大。
2.船上可燃物多
船上可燃物多:如船舶杂物、船体装修材料、生活用品、货物等等;易引发火灾的危险源较多:如机舱油抹布、废油、生活区的电缆线、燃油等等,一个部位起火若不能及时控制,火势会很快蔓延甚至引起爆炸事故。
3.救援难度大
船舶发生火灾可能会在航行中、抛锚在江中或停靠在港口,海上救援力量很难在很快时间赶到现场。
火灾形成原因
1、明火或暗火引起的火灾。
明火即是指带有火焰的火,如火柴、气割、油灶的火,暗火指不带有火焰的火,如烟头、炭火星等。不论明火或暗火都和船员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,稍一不慎或管理不严就很容易引起火灾。
2、热表面引起的火灾。
船上机器的排气管、蒸汽管、锅炉外壳等都是热表面,如果不小心将溢油溅到这些热表面上,或者将衣物、棉纱靠近热表面就会造成温度升高而引起火灾。
3、火星引起的火灾。
火星有烟囱里飞出的、金属撞击摩擦产生的。它具有较高的温度可以引燃一些可燃物质,还会引起石油气体或其它可燃气体的爆炸,从而造成船舶的火灾。
4、自燃引起的火灾。
沾了油的棉纱、破布、木屑等易燃物,如果暴露在空气中,再加上通风不良,时间长了就会氧化发热而发生自燃酿成火灾。
5、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。
船上大量的电器设备,如有电器线路短路、超负荷运作、设计安装错误、电线老化、绝缘失效以及乱拉电线等现象,将会导致线路过流而发热,从而引起火灾。
船舶火灾的扑救原则
航行船舶发生火灾后应立足于自救灭火,并寻求援助。船舶火灾发生后应采取的扑救步骤是:发出火警、寻找火源、隔绝火场、展开扑救。扑救船舶火灾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:
1、减速并改变航向。应先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,根据航道情况迅速将船调整到适当方向。减速可减小舱内空气压力,改变航向可以使着火部位背风或将火焰吹向舷外,有利于各项灭火行动的开展。
2、先控制,后灭火。
3、救人重于灭火。
4、报告船位。报告的船位应十分准确,并及时补报。
5、正确指挥,采用恰当的战术方法进行自救灭火。
6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。射水灭火前应有预估或在灭火期间采取排水措施,保持船舶的稳性和浮性。
7、对内、对外通信及每一环节情况尽可能详细记录。
8、彻底扑灭余火。
9、清点船员和乘客,防止人员失散。
10、灭火没有希望时,应抢滩或弃船。
冬季船舶防火安全提醒
1、吸烟时,烟头火柴杆必须熄灭后投入烟缸,不能乱丢或向舷外乱扔,也不准扔在垃圾桶内。离开房间时应随手关闭电灯和电扇等电器。风雨或风浪天气应将舷窗关闭严密,航行中禁止锁门睡觉。
2、禁止在机舱、货舱、物料间或储藏室内吸烟,在卧室内禁止躺着吸烟。装卸货或加装燃油时禁止在甲板上吸烟。
3、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,不准私自存放,禁止任意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、严禁玩弄救生信号弹。
4、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。使用电炉、电水壶、电熨斗、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,必须有人看管,离开时必须拔掉插头或切断电源。不准擅自接拆电气线路和电器,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,不准在电热、蒸汽器具上烘烤衣服、鞋袜等。
5、废弃的棉纱头、破布应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内,不得乱丢乱放;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物应及时处理,不准堆放在闷热的地方,以防自燃。
6、货舱货灯必须妥善保管;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,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。货舱灯电缆要通畅,防止被他物压坏;用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。
7、明火作业须经船长同意(港内必须经当局批准),作业前须查清周围及上下邻近各舱有无易燃物,特别要查明焊接处是否通向油舱。当进行气焊作业时,要严防“回火”,避免事故;须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在旁监护。作业完毕后,要仔细检查有无残留火种,有无复燃可能。
8、油轮,除应遵守《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》外,其货油泵间必须保持清洁,不得堆放杂物,污油应经常清除。货油泵要定期检查,并应按规定进行注油。装卸期间,泵操作人员或轮机员不得擅离职守;禁止闪光照相和在甲板阳光下戴用老花眼镜。

9、严格遵守与防火防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。当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时,每个船员均有责及时报告上级;对违章行为,人人有责任及时制止。

10、消防设备及时检查可用CO2 Portable Ultrasonic Liquid Level Indicator超声波消防液面指示计仪 SONIC200 100,进行测量,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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